调查发现国内动力煤和焦煤出厂价双双上涨,中转地煤价继续走高,受制于大秦线的检修,秦皇岛库存大幅下降,短期支撑煤炭价格。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开征资源税的主要目的就是促进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我们认为尽管资源税改革中从量计征转为从价计征主要涉及原油天然气,还没有涉及到煤炭,但我们认为对资源税改革没有搞成“一刀切”,成熟一块搞一块。由于从目前行业现状来看,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还是有很大的差异,所以目前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时机并不成熟,但煤炭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判断开征条件是否成熟,很大程度上要考虑到其向中下游行业传导的影响程度。我国天然气的出厂价是限定的,而煤炭出厂价是由年初签订的合同价格和市场价格所组成的。在煤价高企的环境下,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并且在和其下游议价的时候都表现的比较强势,因此具备一定的税负转移能力。而目前CPI高企,而且煤炭下游,无论是火力发电,还是钢铁,行业景气度都不高,一旦煤炭资源税从价征收,将大大加重煤炭企业的税负,而这部分新增的税负很大程度上将会转嫁给其下游,将加重电力、钢铁行业的经营压力,而煤电体系又不成熟,将会进一步加剧电荒。
针对目前在煤炭采掘过程中出现的“挑肥捡瘦”的现象,资源税改革后,将会促进煤炭企业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浪费。资源税又将作为地方税种留给地方,调节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地方新增财力可以改善当地民生,所以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
一旦未来资源税从价征收将会对煤炭上市公司带来影响,我们作过测算,假设按税率5%计算,税负转移能力为50%,那么对目前煤炭上市公司业绩影响从7%~20%不等,因此未来煤炭资源税改革将是煤炭股未来的一个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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